越南工程專案利潤如何合法匯回台灣母公司?
越南 PE、FCT、DTA 與移轉訂價常見問題
ABC-TW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在越南取得工程合約,2026年6-7月底確定,合約金額美金260-310萬,服務技術服務/設計/顧問,施工期間約7-10個月,項目在越南,服務地有在台灣/越南/中國,台灣關係企業及外包設計。 需求永輝協助提供諮詢與服務:越南公司付款到台灣的稅負及DTA適用。
越南工程顧問專案投資架構暨跨境稅務規劃服務建議書 Drafted By EvershineCPA
E-mail: han4ww@evershinecpa.com
Q1、本網頁內容目標是什麼?
ABC-TW工程顧問公司預計承接越南工程顧問專案,預估合約金額約 USD 2.6M ~ USD 3.1M。
由於本專案涉及:
- 越南專案執行
- 台灣設計及技術服務
- 台越跨境付款
- 越南 FCT
- 台越租稅協定(DTA)
- Permanent Establishment (PE)
- Transfer Pricing (TP)
永輝建議建立完整跨境營運架構,以降低稅務風險並提高資金匯回台灣之效率。
Q2:台灣公司承接越南工程顧問案,最常遇到什麼稅務問題?
台灣公司承接越南工程、設計、技術顧問或專案管理服務時,最常遇到以下問題:
- 越南業主付款給台灣公司時是否需要扣繳 FCT?
- 台越租稅協定 DTA 是否可以適用?
- 台灣公司是否會被認定在越南有 PE?
- 是否需要設立越南子公司?
- 越南專案利潤如何合法匯回台灣?
- 台灣母公司與越南子公司之間如何訂定合理移轉訂價?
Q3:什麼是越南 FCT?
FCT 是 Foreign Contractor Tax,中文可稱為「外國承包商稅」。
當越南公司支付服務費、技術費、顧問費或工程款給外國公司時,越南可能要求付款方代扣代繳 FCT。
工程設計、技術顧問、管理顧問等服務,常見 FCT 可能包含:
- CIT 部分
- VAT 部分
實務上常見合計稅負可能約為 10%,但仍需依服務性質及合約內容判斷。
Q4:台灣公司可以依台越 DTA 申請 FCT 免稅嗎?
可以申請,但不代表一定成功。
若台灣公司主張:
- 服務主要在台灣執行
- 台灣公司在越南沒有 PE
- 所得屬於 Business Profits
- 適用台越 DTA Article 7
則有機會主張越南不應課徵 CIT 部分。
但越南稅局仍會檢視:
- 是否有 PE
- 是否真正由台灣公司執行服務
- 是否有商業實質
- 是否有完整證據文件
- 是否符合 Circular 205/2013/TT-BTC 規定
Q5:什麼是 PE?為什麼越南專案很容易有 PE 風險?
PE 是 Permanent Establishment,中文為「常設機構」。
如果越南稅局認為台灣公司實質上已在越南經營業務,可能認定台灣公司在越南形成 PE。
常見 PE 風險包括:
- 台灣人員長期在越南執行服務
- 在越南設有固定辦公地點
- 越南有人代表台灣公司簽約或談判
- 長期在越南進行工程監督或專案管理
- 技術團隊實際在越南提供服務
一旦被認定有 PE,越南可能要求台灣公司在越南申報納稅。
Q6:為什麼不建議大型越南工程案直接由台灣公司簽約收款?
若專案金額較大、期間較長,且有人員需要到越南執行工作,直接由台灣公司與越南業主簽約,可能產生較高風險。
越南稅局可能質疑:
「工程地點在越南、客戶在越南、人員也到越南,為何沒有越南營運實體?」
因此若全部由台灣公司收款,再主張沒有 PE,實務上較難防禦。
Q7:永輝建議的較合理架構是什麼?
越南業主
↓
ABC-VN越南有限公司
(Project Delivery Company)
↓
ABC-TW台灣母公司
(Engineering Design & Technical Consulting Center)
Q8:越南子公司應該負責哪些工作?
越南子公司通常可負責:
- 越南客戶聯繫
- 越南專案管理
- 越南現場協調
- 越南政府窗口
- 工地會議
- 越南當地人員聘用
- 外派人員工作證安排
- 當地費用支出
這樣較符合越南專案的商業實質。
Q9:台灣母公司可以負責哪些工作?
台灣母公司可負責:
- 工程設計
- 結構設計
- BIM / CAD
- 技術顧問
- 技術審查
- QA/QC
- 專業報告
- 遠端技術支援
這些在台灣執行的部分,可透過母子公司服務合約向越南子公司收取服務費。
Q10:母子公司之間為什麼需要移轉訂價 TP?
因為越南子公司付款給台灣母公司時,越南稅局會關心:
- 台灣公司實際做了什麼服務?
- 收費是否合理?
- 越南公司是否保留合理利潤?
- 是否有將越南利潤不合理移出越南?
- 是否符合 arm’s length principle?
因此必須建立合理 TP 架構,說明台灣與越南各自的功能、風險、資產及利潤分配方式。,
Q11:母子公司之間應該簽什麼合約?
常見合約包括:
- Engineering Design Service Agreement
- Technical Consulting Agreement
- Intercompany Service Agreement
- Cost Allocation Agreement
- Project Support Agreement
合約中應明確寫明:
- 服務內容
- 服務地點
- 交付成果
- 收費方式
- 成本分攤方式
- 雙方責任
- 文件保存義務
Q12:DTA Notification 是什麼?
DTA Notification 是向越南稅局提交適用租稅協定的通知文件。
若越南子公司付款給台灣母公司,並希望依台越 DTA 主張減免稅,通常應在付款前完成相關通知及文件準備。
常見文件包括:
- 台灣稅務居民證明 COR
- No PE Declaration
- 服務合約
- 發票
- 工作報告
- Email / Zoom / Deliverables 等證據
- DTA Notification Form
Q13:DTA Notification 是不是送件後就一定核准?
不是。
越南實務上,DTA Notification 通常不等於正式核准。
越南稅局可能只是收件,未來在稅務查核時仍可能要求公司說明:
- 為何符合 DTA?
- 為何沒有 PE?
- 為何台灣公司是真正服務提供者?
- 為何付款金額合理?
所以企業必須準備完整防禦文件。
Q14:越南 Circular 205/2013/TT-BTC 有什麼重要限制?
Circular 205/2013/TT-BTC 是越南 DTA 適用的重要規定。
其中需特別注意:
- 超過三年之稅負,可能無法再申請 DTA 適用
- 若外國公司在越南有 PE,可能無法主張免稅
- 需符合 Beneficial Ownership 要求
- 需有商業實質
- 不得以取得租稅協定利益為主要目的
Q15:如果沒有事先規劃,可能產生什麼風險?
可能風險包括:
- 越南 FCT 被扣繳
- DTA 申請被拒
- 被認定有越南 PE
- 越南子公司費用被否認扣除
- 母子公司交易被移轉訂價調整
- 工程款匯回台灣受阻
- 未來稅務查核產生補稅及罰款
Q16:永輝提供哪些服務?
永輝提供越南專案利潤匯回台灣母公司之一站式服務,包括:
16.1 ABC-VN越南子公司設立規劃及執行
服務內容:
- 越南投資架構規劃
- ABC-VN越南公司設立
- 稅籍登記
- 公司印章
- 銀行開戶協助
- 基本營業項目規劃
交付成果:
- ABC-VN越南有限公司完成設立
16.2 PE 風險分析
分析台灣母公司是否可能在越南形成常設機構。
16.3 Transfer Pricing(TP)架構設計
服務內容:
- Functional Analysis
- Risk Analysis
- 利潤分配模型設計
- Cost Plus Model 建議
- TP Defense Framework
分析:
- 哪些工作屬於台灣執行
- 哪些工作屬於越南執行
- 台灣與越南應如何合理分配利潤
交付成果:
- TP Planning Report
16.4 母子公司合約設計
服務內容:
- Engineering Design Service Agreement
- Technical Consulting Agreement
- Intercompany Service Agreement
- Cost Allocation Mechanism
交付成果:
- 中英文雙語合約範本
16.5 DTA 適用評估
分析台越租稅協定是否可適用。
16.6 DTA Notification 及匯款規劃
服務內容:
- Vietnam FCT Analysis
- Taiwan-Vietnam DTA Analysis
- No PE Review
- Certificate of Residence Checklist
- DTA Notification Package
- Vietnam Remittance Compliance Package
協助於越南子公司付款予台灣母公司前完成相關規劃及申報準備。
工程款匯回台灣規劃:協助規劃付款、扣繳、文件及銀行匯款流程。
交付成果:
- DTA Notification Package
- Remittance Compliance Package
Q17:DTA Notification 是否每次付款都要重新申請?
通常不是。
若:
- 同一份工程合約
- 同一付款人
- 同一收款人
- 同一服務內容
一般可於第一筆付款前完成 DTA Notification。
後續分期付款通常可引用同一套文件。
但若:
- 合約變更
- 服務內容變更
- 人員派駐情況改變
- PE 風險增加
則可能需要重新檢視。
Q18:為什麼越南稅局重視工作報告(Work Report)?
越南稅局在查核時常會要求企業證明:
- 服務確實提供
- 支付確實發生
- 金額合理
- 與越南公司營運有直接關聯
因此建議保存:
- Teams / Zoom 紀錄
- 工作報告
- Deliverables
- 設計圖
- 技術報告
- 會議紀錄
作為未來稅務查核的重要證據。
Q19:哪些公司適合使用本服務?
本服務適合:
- 工程顧問公司
- 建築設計公司
- 結構設計公司
- BIM 顧問公司
- EPC 公司
- 技術服務公司
- IT 顧問公司
- 管理顧問公司
- 製造業越南專案團隊
Q20:什麼時候應該找永輝協助?
最好在以下時間點之前進行規劃:
- 投標前
- 合約簽署前
- 第一筆款項支付前
- 台灣人員派駐越南前
- 越南子公司付款給台灣母公司前
越早規劃,越容易降低 FCT、PE、TP 及匯款風險。
Q21 : 結語與專案預期效益
越南工程專案的重點,不只是「如何申請 DTA」。
真正關鍵是建立一套可被越南稅局、銀行及客戶接受的完整架構:
- 越南子公司
- 母子公司合約
- 移轉訂價政策
- 無 PE 防禦文件
- DTA Notification
- 匯款文件
永輝可協助台灣企業建立越南專案利潤合法匯回台灣母公司的完整解決方案。
透過本專案,ABC-TW可:
- 建立符合越南法令之營運架構。
- 降低台灣母公司ABC-TW直接形成越南 Permanent Establishment(PE)之風險。
- 建立合理且可辯護之 Transfer Pricing 架構。
- 提前完成 DTA Notification 準備工作。
- 提高未來工程顧問服務費匯回台灣之可行性。
- 降低越南 Foreign Contractor Tax(FCT)及未來稅務爭議風險。
- 建立未來持續承接越南工程專案之營運平台。
**請注意下列事項:
以上內容為永輝研發及教育中心 (簡稱:永輝RD)於2026年6月摘要。
隨著時間推移,法規會發生變化,不同情況會有不同的選擇。
在選擇選項之前,請與我們聯系或諮詢您信任的專業人士。
**徵求內容監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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